各院、部、处、室及附属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医药卫生类成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的成果,其主要论文、论著应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2年以上(2011年5月31日之前发表或出版),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所引用或者应用。
(二) 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必须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2年以上(2011年5月31日之前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且目前仍在使用或生产。
(三)申报技术发明奖的成果,应提交已取得的知识产权证明。知识产权证明包括:授权发明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且要求整体技术应用2年以上(2011年5月31日之前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且目前仍在使用或生产。
(四) 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妥善处理之前,不得申报评审。
(五)凡科技计划项目未经验收,不得申报评审。省科技厅、教育厅、发改委、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设区市科技局、卫生局立项的课题,如需委托,由上述单位向福建省卫生厅出具科技成果评审委托书。
(六) 符合申报省科技奖条件的自选课题,可以申报评审。
(七)对申报评审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时,不合格的项目,不再进行补正处理。
二、申报材料
(一) 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原件);
(二)研究工作情况报告;
(三)研究技术总结报告;
(四)查新检索报告(原件);
(五)科技档案验收证明(原件);
(六)技术资料;
(七)论著被收录与引用情况(原件);
(八)推广应用证明(原件);
(九)计划课题需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证明材料(原件);
(十)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许可证(涉及实验动物的课题);
(十一)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需附联合申报协议。
(十二)其他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要求用A4纸复印,左侧装订成册,封面左上角标注“原件”。
三、申报时间
各单位应于2013年1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一份原件)、申报汇总清单及相应电子文档各一份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鄢绯寰
电话:22861013
科研处
2012-12-18
附件: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2、推广应用证明(表格)
3、医药卫生类科技成果评审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