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13年度高等学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1

各学院(部)、处、室及附属单位:

    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进行,请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年度申报工作:

一、2013年博士点基金分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四类,各类课题的申报条件见附件一。

二、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本年度申请的课题执行时间从201411日到20161231日。

三、申请者应按照申报课题的类型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申请书(2013年版)》。请申报老师于201321日开始从《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模板下载”栏目中下载。

四、2013年度“博士点基金”继续施行限项申报,请申报老师于2013310日前将《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申请书(2013年版)》纸质版草稿一式一份提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汇总后提交科研处。

五、各单位统一将《申请书》(纸质版草稿)、《2013年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汇总表》各一式一份于2013310日前报送科研处。

六、博士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重要应用前景的课题,凡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必须进行国内外科技查新,并将《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纸质版)一起上报。科研处届时将通知经过初筛的老师进行查新,在2012731日之后进行的查新本年度申请课题有效。

七、为使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尽快发表和交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学术交流的效益,规避学术不端行为,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在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http://www.paper.edu.cn)“首发论文”栏目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或者在《中国科技论文》(中文核心期刊,网址为http://journal.paper.edu.cn)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

八、2013年我校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限报5项,新教师类课题限报4项,优先发展领域课题限报1项。

九、经过学校初筛的项目申请者(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需交纳课题评审成本支出费,即申报费,每项500元。届时科研处将统一把申报费汇寄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人:吴家成 严智慧

联系电话:22861013

 

附件:

2013年博士点基金申报条件

2013年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