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诚信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构建诚信社会需要从宣传引导和严格惩戒两个方面入手,精准发力,内外兼施,全方位、多层次推动诚信建设深入人心。
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宣传引导是个老口号,也是一个永远绕不开的命题,无论是政策制度的推广执行,还是思想理念的更新换代,宣传工作总是第一道关口,第一个任务,诚信建设也同样如此。要广泛开展诚实守信教育活动,找准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方式,形成深厚的宣传氛围,大力弘扬重信践诺的传统美德,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价值准则,凝聚诚信共识,培育诚信自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是一个地区社会风气的“风向标”,在诚信社会建设方面,地方政府部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搞好传、帮、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诚信自律、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素养。社会成员要主动成为宣传教育的积极参与者,不当“观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共同为建设诚信社会出力献策,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严格实行激励和惩戒。一方面是要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的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强化有利于诚信建设的法治环境和政策导向,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力度。另一方面,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依法、严格执法,真正让政策和制度落地生根,产生正面效应。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尤其需要警惕“乱开口子”“装聋作哑”等现象,更需要顶住“以惩代教”“以罚代管”等诱惑,损害制度的权威和公信。同时,对诚实守信行为的奖励激励要及时兑现,不拖拉、不欠账,编织好“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处处受益”网络,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